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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 列傳 卷一百二十 汲鄭列傳第六十 より 汲黯


 汲黯字長孺 濮陽人也 其先有寵於古之衞君 至黯七世 世爲卿大夫 黯以父任 孝景時爲太子洗馬 以莊見憚

 孝景帝崩 太子即位 黯爲謁者 東越相攻 上使黯往視之 不至 至吳而還 報曰 越人相攻 固其俗然 不足以辱天子之使 河內失火 延燒千餘家 上使黯往視之 還報曰 家人失火 屋比延燒 不足憂也 臣過河南 河南貧人傷水旱萬餘家 或父子相食 臣謹以便宜 持節發河南倉粟以振貧民 臣請歸節 伏矯制之罪 上賢而釋之 遷爲滎陽令 黯恥爲令 病歸田里 上聞 乃召拜爲中大夫 以數切諫 不得久留內 遷爲東海太守

 黯學黃老之言 治官理民 好清靜 擇丞史而任之  其治 責大指而已 不苛小 黯多病 臥閨閤內不出 歲餘 東海大治 稱之 上聞 召以爲主爵都尉 列於九卿 治務在無爲而已 弘大體 不拘文法

 黯爲人性倨 少禮 面折 不能容人之過 合己者善待之 不合己者不能忍見 士亦以此不附焉 然好學 游俠 任氣節 內行脩絜 好直諫 數犯主之顏色 常慕傅柏・袁盎之爲人也 善灌夫・鄭當時及宗正劉弃 亦以數直諫 不得久居位

 當是時 太后弟武安侯蚡爲丞相 中二千石來拜謁 蚡不爲禮 然黯見蚡未嘗拜 常揖之 天子方招文學儒者 上曰吾欲云云 黯對曰 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 柰何欲效唐虞之治乎 上默然 怒 變色而罷朝 公卿皆爲黯懼 上退 謂左右曰 甚矣 汲黯之戇也 羣臣或數黯 黯曰 天子置公卿輔弼之臣 寧令從諛承意 陷主於不義乎 且已在其位 縱愛身 柰辱朝廷何

 黯多病 病且滿三月 上常賜告者數 終不愈 最後病 莊助爲請告 上曰 汲黯何如人哉 助曰 使黯任職居官 無以踰人 然至其輔少主 守城深堅 招之不來 麾之不去 雖自謂賁育亦不能奪之矣 上曰 然 古有社稷之臣 至如黯 近之矣

 大將軍青侍中 上踞廁而視之 丞相弘燕見 上或時不冠 至如黯見 上不冠不見也 上嘗坐武帳中 黯前奏事 上不冠 望見黯 避帳中 使人可其奏 其見敬禮如此

 張湯方以更定律令爲廷尉 黯數質責湯於上前 曰 公爲正卿 上不能褒先帝之功業 下不能抑天下之邪心 安國富民 使囹圄空虛 二者無一焉 非苦就行 放析就功 何乃取高皇帝約束紛更之爲 公以此無種矣 黯時與湯論議 湯辯常在文深小苛 黯伉厲守高不能屈 忿發罵曰 天下謂刀筆吏不可以爲公卿 果然 必湯也 令天下重足而立 側目而視矣

 是時 漢方征匈奴 招懷四夷 黯務少事 乘上閒 常言與胡和親 無起兵 上方向儒術 尊公孫弘 及事益多 吏民巧弄 上分別文法 湯等數奏決讞以幸 而黯常毀儒 面觸弘等徒懷詐飾智以阿人主取容 而刀筆吏專深文巧詆 陷人於罪 使不得反其真 以勝爲功 上愈益貴弘・湯 弘・湯深心疾黯 唯天子亦不說也 欲誅之以事 弘爲丞相 乃言上曰 右內史界部中多貴人宗室 難治 非素重臣不能任 請徙黯爲右內史 爲右內史數歲 官事不廢

 大將軍青既益尊 姊爲皇后 然黯與亢禮 人或說黯曰 自天子欲羣臣下大將軍 大將軍尊重益貴 君不可以不拜 黯曰 夫以大將軍有揖客 反不重邪 大將軍聞 愈賢黯 數請問國家朝廷所疑 遇黯過於平生 淮南王謀反 憚黯 曰 好直諫 守節死義 難惑以非 至如說丞相弘 如發蒙振落耳

 天子既數征匈奴有功 黯之言益不用

 始黯列爲九卿 而公孫弘・張湯爲小吏 及弘・湯稍益貴 與黯同位 黯又非毀弘・湯等 已而弘至丞相 封爲侯 湯至御史大夫 故黯時丞相史皆與黯同列 或尊用過之 黯褊心 不能無少望 見上 前言曰 陛下用羣臣如積薪耳 後來者居上 上默然 有閒黯罷 上曰 人果不可以無學 觀黯之言也日益甚

 居無何 
匈奴渾邪王率衆來降 漢發車二萬乘 縣官無錢 從民貰馬 民或匿馬 馬不具 上怒 欲斬長安令 黯曰 長安令無罪 獨斬黯 民乃肯出馬 且匈奴畔其主而降漢 漢徐以縣次傳之 何至令天下騷動 罷獘中國而以事夷狄之人乎 上默然

 及渾邪至 賈人與市者 坐當死者五百餘人 黯請閒 見高門 曰 夫匈奴攻當路塞 絶和親 中國興兵誅之 死傷者不可勝計 而費以巨萬百數 臣愚以爲陛下得胡人 皆以爲奴婢以賜從軍死事者家 所鹵獲 因予之 以謝天下之苦 塞百姓之心 今縱不能 渾邪率數萬之衆來降 虛府庫賞賜 發良民侍養 譬若奉驕子 愚民安知市買長安中物而文吏繩以爲闌出財物于邊關乎 陛下縱不能得匈奴之資以謝天下 又以微文殺無知者五百餘人 是所謂『庇其葉而傷其枝』者也 臣竊爲陛下不取也 上默然 不許 曰 吾久不聞汲黯之言 今又復妄發矣 後數月 黯坐小法 會赦免官 於是黯隱於田園

 居數年 會更五銖錢 民多盜鑄錢 楚地尤甚 上以爲淮陽 楚地之郊 乃召拜黯爲淮陽太守 黯伏謝不受印 詔數彊予 然後奉詔 詔召見黯 黯爲上泣曰 臣自以爲填溝壑 不復見陛下 不意陛下復收用之 臣常有狗馬病 力不能任郡事 臣願爲中郎 出入禁闥 補過拾遺 臣之願也 上曰 君薄淮陽邪 吾今召君矣 顧淮陽吏民不相得 吾徒得君之重 臥而治之

 黯既辭行 過大行李息 曰 黯弃居郡 不得與朝廷議也 然御史大夫張湯智足以拒諫 詐足以飾非 務巧佞之語 辯數之辭 非肯正爲天下言 專阿主意 主意所不欲 因而毀之 主意所欲 因而譽之 好興事 舞文法 內懷詐以御主心 外挾賊吏以爲威重 公列九卿 不早言之 公與之俱受其僇矣 息畏湯 終不敢言 黯居郡如故治 淮陽政清 後張湯果敗 上聞黯與息言 抵息罪 令黯以諸侯相秩居淮陽 七歲而卒

 卒後 上以黯故 官其弟汲仁至九卿 子汲偃至諸侯相 黯姑姊子司馬安亦少與黯爲太子洗馬 安文深巧善宦 官四至九卿 以河南太守卒 昆弟以安故 同時至二千石者十人 濮陽段宏始事蓋侯信 信任宏 宏亦再至九卿 然衞人仕者皆嚴憚汲黯 出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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